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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规垂钓处罚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20 10:32:28人气:

  湖北公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规垂钓处罚意见央广网武汉12月9日消息(记者朱娜 通讯员李宗吾)12月9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最新违规垂钓政策。会上,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副处长雷良伟通报了最新禁用渔具名录和违规垂钓处理意见。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10月11日印发《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简称《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通告》附发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捕捞工具名录》,罗列了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陷阱中欧体育官网app下载、钓具、耙刺、笼壶等10个类别,36种渔具渔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捕捞工具名录》适用湖北省长江干流段、汉江干流段、83个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禁捕的其他水域。

  根据最新禁用渔具名录和违规垂钓处理意见,雷良伟表示,在湖北省禁捕水域范围内使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中的渔具进行违法捕捞的,可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在湖北省禁捕水域范围内使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附件范围外的渔具进行违规捕捞作业,将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使用禁用渔具名录附件范围外的渔具进行垂钓,不符合一人一杆、一线的要求,或者使用复钩(超过1个钩不足7个钩)的,属于违规垂钓,依据当地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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